租賃會計處理準則 IFRS#16 與 企準20差異
大略要點:
1.新-承租人原則上改為 一律融資租賃
2.新科目 使用權資產 負債改為 租賃負債
3.承租人一律融資租賃 有豁免條款 A短期 B小額
話說102年考會計師 中級會計學的時候
深深覺得會計這種東西不是人念的
而且出題者的心態
基本上就是 把學生考倒
因此只有兩種機制-
簡單的 就出最新有更改的章節
難的-就給你出 意想不到的變化
當時中級會計學 申論 考了四題
第一題第二題 16分 都是當時最新的應收帳款題目 我完全不知道他想表達甚麼
我只知道那個新梗我沒見過 答了一定會錯
第三題是 財務困難債務整理
這題有一直反覆練習 但是最後題尾還還搞了個變化
就是不用現金 要以財產交換 這題20分 結果最後也只拿了8分左右
第四題 就是考 中規中矩的融資租賃
這題14分 寫完 居然拿了8分
還好選擇題當年算是非常簡單 拿了42的樣子
最後以63分過關
當時考完整個人都快掛了
難怪有很多同學 都寧願去美國等地 花大錢留個學
弄個美國會計師 回來抵
而第一次如果中級會計學沒有過關的話
因為他的份量又是別的科目了兩倍以上
可能士氣受到重挫 就萌生放棄的念頭
想不到最後拉我一把的 是最不喜歡的 融資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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